2009年5月3日星期日

杂念

永顺叶说他最喜欢九把刀的《功夫》,因为超热血!因为《功夫》发生的城市是永顺兄玩大的地方,所有地名都是超常去的!

于是我有了闪念,做一个流浪者,在城市间漂泊,熟悉了一个城市后就给这个城市编一个故事。

南京。我想到的都是画面和配乐。没有台词,不成故事。一双破旧跑鞋,不断奔跑,染料泼洒在鞋上。拐角,岔道,一个又一个箭头,跟随箭头,背离箭头。不断奔跑。

倘若有人对我说:“留下吧,我圈一块地方,算作你的家。”谁还愿意流浪呢,以自由为代价,也是值得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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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兄还说过,他家离美利达的台湾大本营很近,他爸是给美利达测轮轴的技师。好羡慕呀好羡慕,他老爸一定很酷。

我想要攒钱买公路车,我想用105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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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去了美术馆,十分喜欢雕塑展。总觉得雕塑是最没有规矩的东西,随便什么材料,随便什么造型,有厚实的重量感,有真实的触感,不一样的光影还能带来变化。

我的雕塑启蒙应该是源于老爸做的不倒翁。老爸带我去铁轨旁挖泥,好像是叫“五金泥”,据说这种泥很容易造型,也很容易烧硬。老爸给不倒翁上了色,还用纸片做了顶草帽。可是它会倒啊!从那时起我才明白老爸也是会连不倒翁原理这种常识都不知道的。

1 条评论:

  1. 北京貌似骑公路车比较合适~想南京了不?哈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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